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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
索引号:008282399/2025-00070
文 号:
发布机构:资源处
发布日期:2025-03-13 10:17:36
关键词:
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“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”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的通知
省级有关部门,各市(州)科技局,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:
国家疾控局
印
发了
《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
“
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
”
重点专项
2025
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》
,根据通知
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要求
(一)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
“
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
”
重点专项
2025
年度项目
(以下简称
“
重点
专项
”
)
,必须紧扣
项目
申报指南,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。
(二
)申请资格、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《
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
“
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
”
重点专项
2025
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》
(
https://service.most.gov.cn/kjjh_tztg_all/20250304/5640.html
)
要求执行。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。
(
三
)
科技
厅负责组织
重
点
专项
的申报推荐工作。
各
申报单位于
202
5
年
3
月
13
日
8:00
至
4
月
23
日
16:00
,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
(
http://service.most.gov.cn)
进行网上申报,并于
202
5
年
4
月
18
日
18:00
前
登
录
“
四川政
务
服务网
”
(
www.sczwfw.gov.cn
),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
“
申报国家科技创新
2030/
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
”
扫描件(以下简称预申报书简表)。
具体操作步骤:以法人身份登
录
“
四川政
务
服务网
”
(
www.sczwfw.gov.cn
),选择
“
法人服务
—
科技创新
—
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
—
申请
”
,下载
“
预申报书简表
”
,填写
—
盖章
—
扫描件上传,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。或下载
本通知
附件,填写完成后盖章,扫描上传。如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无法上传,请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,并同时与受理处室联系。
申报单位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多头推荐申报。
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(州)科技管理部门、相关单位高度重视,按要求认真组织,及时报送。
科技厅
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、推荐。
二、
重点专项
受理处室
国家重点研发计划
“
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
”
重点专项
2025
年度项目
由科技厅
民生与服务业科技处
受理
。
三
、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
联系人:
周学兵
电
话:
028-86723142
邮
箱:
kjtsfc@163.com
技术咨询电话:中继线
010-58882999
附件:
申报
国家科技创新
2030/
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
预
申
报
书简表
四川省科学技术厅
202
5
年
3
月
11
日
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.docx
相关链接>>
